事项名称 | 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申报 |
办理依据 | 太原市财政局、太原市人社局《关于转发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并财社﹝2019﹞26号) |
申报条件 | 小微企业新吸纳城乡各类劳动者且稳定就业半年以上的,根据吸纳就业人数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助,补助标准每人不超过1000元。 |
申报材料 | 1、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报表 2、小微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 4、吸纳就业人员身份证 5、吸纳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 6、吸纳就业人员劳动合同 7、吸纳就业人员半年以上工资支付证明(银行转账记录) 8、吸纳就业人员参保证明 9、小微企业证明 |
流程环节 | 1.企业向区人才中心提交申报资料(申报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区人才中心初审后,向市公共就业服务中心上报。 |
办理时限 | 网上申报 5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