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留学人员企业: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厚植示范区创新创业生态,积极落实《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鼓励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办法》,进一步鼓励和吸引优秀海外人才来示范区创新创业,全力推进建设区域性海外人才集聚高地,现就开展2022年度第二批中国山西留学人员创业园入园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留学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生(学士学位要求为权威机构最新公布世界排名前500名大学,不含境内;硕士及以上学位无排名要求);
2.在国内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做访问学者或博士后满一年的人员;
3.在港、澳、台留学的同等条件人员。
(二)留学人员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留学人员企业须入驻留创园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2.留学人员必须以资本金或技术入股企业,且所占股份比例不低于30%(含30%),留学人员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企业提供项目来源、技术支持和经营管理服务;
3.在示范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24个月(企业注册时间为2020年 8 月 5 日之后),由区外迁入示范区不受成立时间限制。
(三)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高成长性并符合示范区的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及相关环保要求,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创业计划,具备与创业计划相应的自有资金。创新类与创业类具体要求如下:
1.创新类项目要求创业团队具备一定的科技创新能力,留学人员企业从事高新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工作,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项目须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具备未来2-3年知识产权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规划,且企业实缴资本不低于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项目预计总投资的50%,留学人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创业类项目一般支持创业团队从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跨境电商、文化创意、艺术设计以及其他新业态领域经营活动的留学人员企业。留学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取得学士学位的,其毕业高校应为权威机构最新公布世界排名前500名大学(不含境内)。
二、申请资料
留学人员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一)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二)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项目商业计划书;
(三)附件材料。
以上申请资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七份签字盖章;同时准备入园项目PPT(围绕商业计划书主要内容编制,汇报时间8分钟)。申报材料电子版及入园项目PPT需刻录光盘1份一并上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 8 月 5 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山西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与数据监测中心(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南段129号山西焦煤双创基地A座1024室)
三、联系方式
(一)政策咨询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才引进交流服务中心 (人才办、留学人员创业园服务中心)
联 系 人:闫 瑞、董弘毅
联系电话:0351-7560365
(二)材料受理(第三方科技评价机构)
山西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与数据监测中心
联 系 人:王 玮、郭潇潇
联系电话:0351—4043343
四、相关声明
(一)我中心仅委托山西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促进与数据监测中心作为第三方科技评价机构开展中国山西留学人员创业园入园申请材料的收审工作,从未委托和指定任何机构代理中国山西留学人员创业园入园申请材料的编制和申报工作。 若企业经中介机构且签订协议申报,一经查实,则取消其入园资格。
(二)申请企业须如实填报中国山西留学人员创业园入园申请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或采取弄虚作假行为取得入园资格、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一经发现取消入园资格,纳入单位信用记录,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 取得入园资格后累计两次自主放弃入园资格,三年内将不再受理其留学人员企业入园申请。
附件:
1. 附件1: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鼓励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办法.docx
2. 附件2: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3. 附件3: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项目商业计划书编制提纲.doc
请各申请企业于2022年7月13日之前扫描以下二维码加入中国山西留学人员创业园入园申请咨询群,群内将适时发布政策解读及申请培训会议通知, 7月13日之后请联系政策咨询电话入群。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人才引进交流服务中心
(人才办、留学人员创业园服务中心)
2022年7月6日